好消息!高青的朋友们,
今年微信、支付宝都能交供热费啦!
快来看看怎么交?
交多少?
1交费时间
请于2019年9月23日到2019年10月20日前交纳当年热费。逾期不交者,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或停止供热。
2价格
执行〔高政办字(2018)82号文件(城区居民热费22元/平方米,非居民35元/平方米)〕。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的,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热季300元收取供暖费,供暖期自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3月20日。
3三、交费方式
1、用户持供热交费卡到供热服务厅交费(可使用现金、银联卡)。
2、使用微信交费的用户可扫描最下方二维码关注高青县集中供热站,绑定用户卡号并核对好自己的用户位置进行交费(支持信用卡)。
3、使用支付宝交费的用户可通过生活缴费,绑定用户卡号并核对好自己的用户位置进行交费。
4、供热用户可就近持供热交费卡到农商银行(信用社)各网点交纳供热费。
5、沿街、商业、有阁楼的用户提前一天预约由稽查科核实后交费。
6、不能分户控制的串连供热用户,按原交费方式交费;
7、以下用户不能银行交费:(1)户内结构是阁楼、跃层和多层的用户;(2)商业用户和公建单位用户;(3)往年有欠费(包括房产交易前的);(4)往年停供又没有办理开户手续的用户;(5)以前存在违规用热情况尚未进行处理的用户;(6)需要更改用户档案的请带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7)对收费有异议的用户。
4特别提示
如所交纳供热费中含300元换热器费用,但确实未安装的,可联系稽查科6953782提前一天预约进行入户核查,核查确实未安装的,持核查单到供热服务厅退费。(11月15日后不再退费)
5特别告知
1、放水阀:用户家中安装放水阀未拆除的,请及时拆除,经核查确实拆除的,持核查单交费,联系电话6951111。
2、换热器:家中换热器安装状况 8月份未进行核查的用户,请联系稽查科提前一天预约上门核查后交费,联系电话6953782。
6停供用户事项
原停供需重新开通的用户,请交费后到稽查科办理开通手续。需停供的用户,请于10 月20日前到稽查科办理停供,停供用户请关闭好自有供热设施的进户阀门。
7提示
属于供热用户自己的供热管网、室内设施损坏或阀门关闭不严的,请在注水前维修。
8信息变更
1、用户电话号码变更的请到供热服务厅及时变更,以便接收短信服务。2、房屋转让买卖的,请及时变更并查询缴费情况,以免带来损失。
9关注
用户可关注高青县集中供热站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缴费及供热常识相关信息的查询。
联系电话:
业务大厅:6960530
稽查大队:6953782
(高青县政府督查室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