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锋
据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7月30日,济南复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被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历城市监广处字〔2023〕22号),因其“涉嫌发布含有诊疗方法的医疗广告”,被罚款2万元。
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南复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平台申请了帐号名称为“济南复元康复医院服务平台”的公众号。2023年3月13日为宣传当事人医院石玉兰医生的专业治疗效果,在该公众号发布了《疗效源于实力-我们的专家队医师队伍风采》文章。
在这篇文章中的内容中,含有:“主要运用“一对一”运动疗法、作业疗法、物理疗法,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患者近万名,有效率高达98%,使众多患者重返社会和工作岗位。”。
2023年8月18日,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此问题后,济南复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即将上述违法广告删除,并在其微信公众号发表《公告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在此特别提醒一下,很多医疗机构,包括部分药店在重点推广某种药品中,均喜欢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一下相关文章,讲述一下该药的治疗效果,而治愈率作为数据更是经常被在相关宣传文章中作为重点进行强调。当然也包括通过店内海报或者手绘POP、爆炸贴等形式对效果进行描述。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规定,这样的宣传已经构成了“涉嫌发布含有有效率诊疗效果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的规定,构成了“涉嫌发布含有诊疗方法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所以,虽然济南复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事后进行了相对比较积极的整改,但是依然被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警告之外,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