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室岩寺即日起暂停对外开放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执行政府规定,保障市民和游客身体健康,石室岩寺十方楞严学苑男众部即日起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对外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闭寺期间,倡议广大信众减少外出,广行善业,居家礼佛念佛,诵经持咒,供养三宝,吃素放生,以此功德祈愿世界和平、国泰民安、疫情早息。
若有往生超度或消灾延寿佛事需求,请在线联系客堂。请大众理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愿您阖家安康,阿弥陀佛
学苑男众部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石室岩寺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接待来访群众工作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莆田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访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及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二、来访群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向我院反映信访诉求、申请法律监督、提供证据材料、案件进展查询、法律咨询等相关事务,可通过网络、电话、来信等方式进行:
网络:可直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者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电话:拨打(0594)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接听时间:9月13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来信: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莆田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号,邮编:351100)。
疫情防控期间,因接访方式调整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12日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防疫工作实际,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健康安全,保证正常诉讼秩序,自2021年9月13日起暂停对外开放莆田中院现场诉讼服务(包括现场受理立案申请、现场接待申诉信访、到院庭审调查听证等),相应配套推行“网上办、邮寄办”等诉讼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受理立案申请。提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选择福建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http://ssfw.fjcourt.gov.cn/)、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http://112.48.134.17:82/lawyeeCas/)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
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邮寄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1068号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351106。
二、关于申诉信访。请通过福建省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http://ssfw.fjcourt.gov.cn/)或者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等非接触方式提请(联系电话:0594-2726094)。
三、关于庭审调查听证等事项。暂停线下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告。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疫情防控期间,莆田中院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为您提供便利的网上诉讼服务。如有疑问,可拨打0594-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