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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续费,明起有新规
今年年初,有媒体报道,有消费者花费0.1元在某视频平台开通了7天的VIP会员,后来被自动续费至今年6月,前后扣款近百元。该消费者称,7天会员到期后,该平台自动续费29元,延长一个季度的会员权益;今年3月13日,该平台又再次自动续费68元。“7天的会员服务到期后,我就没再打开过这个视频软件,无意间查看付款记录才知道自己一直在交钱。”早在2019年,就有媒体调查显示,50款热门付费软件中的七成以上,在会员包月、包年服务套餐中,暗藏“自动续费”的消费陷阱。某知名投诉平台上,以“自动续费”为搜索条目的投诉件,从2020年的3万多条,暴增至如今的14.8万条。对此,不少消费者提问,一键就能够开启的自动续费,为何不能一键关闭?另外,还有许多APP故意设置障碍以阻止用户取消订阅自动续费,例如不提供明确的取消操作路径,或者要求用户经历繁琐的步骤才能终止续费。某软件的会员订阅页面显示,消费者要想订阅会员,只有3个付费选项,自动续费不选不行图源:“新华视点”微信公众号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这意味着,商家通过自动展期、自动续费方式提供服务的,不仅要事先告知,而且要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让消费者每次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授权扣费。